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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台州市立医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08年度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12-24

各党支部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按照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并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先进条件

1、先进党支部: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,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。团结协作、开拓创新、认真履行职责。能认真做好党员教育、管理和监督工作。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,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,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。党员队伍爱岗敬业、勇于创新、廉洁自律,在带头和带领群众创业创新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显著。

2、优秀共产党员: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,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,先锋模范作用突出。爱岗敬业,勤奋工作,精通业务,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,带头和带领群众创业创新、在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。牢记宗旨,顾全大局,以身作则。密切联系群众,团结同志,认真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,受到党员及群众的好评。

3、优秀党务工作者: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解放,与时俱进。热心党务工作,能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,有连续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(包括支部委员、党务管理负责人),所在的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明显。坚持党性,遵纪守法,清正廉洁,公道正派,原则性强,有奉献精神,工作扎实,能密切联系群众,认真听取群众意见,热心为群众办实事,工作业绩突出,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全院将评选先进党支部1个,优秀共产党员15名,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。

三、评选办法和要求

1、各党支部在推荐评比中,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,对照评选条件,在本支部内推荐2名优秀党员(内科党支部3名);在全院范围内推荐2个先进党支部、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(本支部不超过1名),真正把具有代表性、先进性,在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中发挥榜样作用的对象推荐出来。

2、评比时间从2008年12月23日开始到12月26日前结束,并于2008年12月29日前上报院党委。

联系人:张惠珍    联系电话:88858037  

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共台州市立医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