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制订物价医保规划、工作计划、管理目标,负责全院物价医保等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工作流程等拟定、培训、检查、督导并组织实施。
2.严格按政策开展医疗服务收费工作,负责做好医疗项目、医用材料的名称、收费标准、项目代码及医保代码、归类码的设置、修改工作,负责物价和医保政策及医疗服务项目、药品、材料的医保的宣传、贯彻、公示、落实、咨询和解释工作。
3.加强与医务部、护理部、财务核算部、采购中心、信息中心等科室协作,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医院科室医疗服务价格、药品和医用耗材等价格及医保政策执行情况,重点加强物价和医保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控,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并督促科室及时整改到位,同时做好追踪工作。
4.负责医疗装备(设备、试剂、耗材等)及物资采购招标前,新技术/新项目开展前,以及合作协议签订前等项目收费情况审批。
5.负责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或特需项目等收费情况审批。
6.负责医保病人特殊药品、治疗项目的备案审批,做好转外.就医病人、外伤病人、特殊病种的医保审核,并及时做好医保相关文书的登记、整理、存档。
7.组织全院DRGS 监管、培训、反馈工作,实施并指导医疗.保险费用的审核和结算工作,配合医保主管部门对本院所发生医疗费用的审核,并做好解释、沟通工作,及时提供医保结账、审核所需的资料。
8.负责全院物价医保专管员培训,住院病人医保知情同意书的监管。
9.负责医疗保险与价格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10.承办医院党委、行政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。